酱香型白酒新国标6月1日起实施
作者:佚名 来源:酿酒网 日期:2025-05-30自今年6月1日起,新修订的GB/T 10781.4-2024《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:酱香型白酒》将正式实施。这是酱香型白酒国标自2011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一次更新,主要涉及11项技术变化。
总体来看,新国标的修订,从术语和定义、生产过程控制要求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以及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更新和完善。
首次修订,有哪些主要变化?
新国标首先便确定了酱香型白酒需要经过原粮固态发酵,不得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、呈香、呈味物质。
并且新国标对不同工艺类型的酱香型白酒进行了更细致的区分——酱香型白酒(大曲)与酱香型白酒(其他),分别给出了生产过程控制要求,使概念更加清晰准确,避免了市场上的混乱与误解。
新国标还给出了相当详实的酱香型白酒(大曲)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示例,详细规定了如高温制曲、堆积发酵、入窖发酵、高温馏酒等环节的工艺参数和操作要求,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生产工艺规范,有助于提升生产过程的可控性,保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,同时也为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撑。
此外,酱香型白酒的感官评价也被进一步具象化,新增了果香、花香、青草香、焙烤香等感官描述语,并引入《酱香型白酒(大曲)香气特征剖面示意图》辅助评价,提升了感官检验的客观性和准确性。
此次新国标的实施,将对酱酒行业的生产、质量、市场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,不仅有助于规范行业发展秩序,提升产品质量水平,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,也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,推动酱酒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此次酱香型白酒新国标总共有40家相关单位参与起草修订,包括茅台、郎酒、习酒、国台、珍酒、武陵、劲牌、安酒等30家酒企以及中国酒业协会、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、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、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、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等多家机构。
从2023年11月产生报批稿,到2024年5月28日批准发布,到2025年6月1日起实施,酱香新国标前后历时近三年,如今终于落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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